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只有女人才分爱恨情仇。——《后会无期》
“梦儿?”男人听到声音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流露着惊喜。
这一声听在丁梦的耳朵里,竟像是几万光年外的光子穿过漫长的银河系,渺远而不真实。
男人一步步地走到她面前,情不自禁地揽她入怀,高高的个子把丁梦包裹在阴影里。
“太好了,你还记得我!”
“哥哥,你瞎说什么呢?我怎么...怎么能忘记你。要不是因为我的事,你也不会和他们打架。不过你也真是...你干嘛...唉,不说了。哥哥,十年了,好想你.....”丁梦轻轻回抱着阿华,闷闷的鼻音听起来有几分抽噎的意味,她的话语里虽带着谨慎,但也处处流露着真诚,毕竟,她心中始终把他当做当年那个爱护她的亲哥哥。“你.....如今怎么、怎么打扮地那么帅气了?”丁梦抬起头,微微別眉明知故问道,她不好直说他当了董事长发了财,只好拐弯抹角地表现出一无所知的丁梦的反应。她刻意避开请阿华进家交谈的话题,因为母亲很可能不经意地透露出她的秘密。
阿华看着丁梦不同于十年前的清纯,但妩媚的小脸依然闪着真挚与善良,他款然一笑道:“你阿华哥现在凭自己的本事成功成为龙宇集团的一员。”他故意把龙宇集团的名字说出来,看看丁梦的反应。普通人是不知邓总已死,高层的人事变化的情况的,如果丁梦没有失忆,那么她必然知道韩灏打死了邓桦,顺势就会露出马脚。
“龙宇集团?就是那个风靡省城的邓桦老总手下的集团?”丁梦隐隐感觉到阿华话里有话,警惕着以12年前丁梦的视角说话。
“恩对,梦儿你呢,这几年过得怎么样?这么多年还没有搬家?”阿华转换了话题,眼睛瞟了瞟家门,意有所指地暗示丁梦回屋谈。
“不说了,不知道为什么,毕业之后的事都记不得了。气人的是,前几天我竟然还被牵扯进一个案件,去警察局走了一遭。”丁梦撇了撇嘴,做出一副烦躁气愤的表情,又刻意透着些撒娇的可爱,“他们还非说我也是个什么劳什子警察,哼,我丁大小姐怎么会是警察呢?我可是堂堂金融圈的人!不过每天跟钱打交道可真是很辛苦,好怀念跟哥哥放学后瞎逛的那种惬意呢!”丁梦摇了摇阿华的手臂,嘟着嘴瞧着阿华,做出一副期待的神情,暗示着阿华和她逛街。她要赶快带阿华离开自己的家门口。“哥哥,我还没有吃饭呢!要不你带我去我高中门口的那条小吃街吃饭吧。”
阿华宠溺地刮了一下丁梦的鼻子,呵呵一笑:“你这个好吃鬼,十年了还不改本性。那咱们走!”
虽然经过多次整治,这条传统纷繁的小吃街依然是杂乱无序、热闹非凡。各色的大伞从一张张小摊撑起,形成天然的五彩长廊,各异的香气从一口口小锅漫出,令人食欲大开.....无论政策怎样朝令夕改,无论世道怎样冷漠炎凉,这里总是永远的民俗净土。从宋朝的南北夜市,到明朝的朱汉景佛四镇繁华,集市总是最淳朴最传奇的江湖.....
两人在一片冠盖相属间穿行。阿华是知道的,蚵仔煎、海鲜饼、小章鱼都是丁梦的最爱,那时放学后,他总会买上一份在校门口等她。他看着丁梦蹲坐在矮桌前胡吃海喝的样子,欣然一笑:“这么多年,口味还是没变啊?”那沉沉的嗓音带着独一无二的宠溺。
丁梦塞进口中一块饼,开心的手舞足蹈,像回到了学生时代:“那可不是,这么多年才吃了几回夜市的小吃!”想起和韩灏在一起,他的繁忙导致他们很少像普通情侣一样牵手逛逛街的那段日子,丁梦不觉一阵心酸。但是她转念一想,又莞尔一笑:“不过,我现在可是个厨房达人!练就了这么多年,我可以自己搞出一桌子的好菜。”
可是阿华分明记得,学生时代的她说过只做个专业的吃货,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下厨的。他缄默不语,眉心渐渐轻聚。哼,韩灏那小子可真是有福,丁梦竟然愿意为他改变.....
丁梦看着阿华有些暗淡的面色,心叫失言,拉起阿华就奔赴向下一个小摊......
其实,无论对于丁梦,还是对于阿华,谁都希望这样的坦诚相待不再是最后一次,谁都格外珍惜这十年来难得的相聚时光。他们都隐隐明白未来的现实必定残酷,却还留恋着最后的梦境,谁都不愿意戳破谨慎的谎言......
回家的路上,阿华还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只是悲伤而理性的思考又给他的嘴巴拉上一道封条。不知是为了避免尴尬,还是刚刚逛街旅程的愉快未尽,丁梦有说有笑地侃着天南海北,弯弯的笑眼和浅浅的酒窝通过反光镜映在阿华的眸底,也渐渐化开他冰冷的心。他似乎有了决定,如果结局注定残酷,何不孤注一掷地放手一搏?
车子缓缓地停稳在老楼前,副驾的丁梦解开安全带,甜甜地笑着,绵绵的嗓音像三月的柳条扫过阿华的心上:“那哥哥,下次见咯!你一定要好好的啊。”说完便拉开了车门。
阿华缓过神来,一把抓住丁梦的手腕,用劲一拉把丁梦揽进了怀里,他听到丁梦的心在黑夜里跳动的声音,他可以想象得到搭在他肩上的那张脸此刻的惊讶与紧张,他沉沉的嗓音在她耳边炸开:“梦儿,做我女朋友吧......”
远处一个男子站在楼角,点燃一支烟。他盯着路灯下车内的男女,深深地吸了口烟。丁梦!你何时对我这般甜甜地笑过?丁梦!告诉我,为何偏偏是他?你那所谓的失忆,所谓的忘记我,就是为了和一个罪恶多端的人在一起?
韩灏缓缓吐出一口烟圈,他看着丁梦走下了那辆路虎,没有回头地走进了楼栋。他看见,阿华一身黑色西装,走下了车,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烟盒,倚在车前。他突然又恢复了些理智,他知道,无论如何,丁梦心中的正义、善良都不容许阿华这样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站在她身边的,她一定还有别的原因假装失忆,他一定要亲耳听她说......
微弱的手机屏幕光在黑夜中亮起,他写下一段短信:尹剑,联系一下汪蕊,我有事拜托她。
楼角的手机屏幕光暗下,二楼的灯光亮起,路虎车前的火光微微晃动。这个夜,注定是无眠的.....
尤其对于阿华,是格外的沉重。他点燃一支烟,阴鹜的双眼渐渐眯起,回忆起十二年前的往事:
那时,邓桦把他从监狱中保释出来,帮他报了父母大仇,也给他提供了最好的教育和训练,还给了他最好的资源和配备。他感激邓桦,尊敬邓桦,崇拜邓桦,几乎是把他当成了再生父母。当然,邓桦的完全器重和信任绝不可能轻易落在他头顶,邓桦本身就是龙泉下的一头猛虎,他怎么不懂得养虎为患的道理。所以,阿华刚成为邓桦手下的时候就被委派了一项分量极重且考研能力的任务,那是测试他的能力和忠诚的炼狱。
十二年前那场郊区杀人案,是他无论如何也不愿回首的过去。
阿华痛苦地甩了甩头,他不自觉地揉了揉拧紧的眉头。他当然记得,他得知那个头发半灰、书生气十足却铁骨铮铮的记者是丁梦爸爸时的震惊与无措。他无法忘记,当那个男人在死亡边界徘徊的时候念叨女儿时的慈祥与愧疚。他知道那个男人的不忠对不起丁梦,他也知道,邓桦设下这个局一定是提前调查好了他,让他蹦入两难境地的火坑。他没有选择,他也不能选择,当那两声蹦蹦的枪声响起,当他漠然地收起□□,转身带着兄弟们离开那个仓库的时候,他就发誓,无论如何,他要保证丁梦安然无恙。这一辈子,是欠她的。他杀了她的父亲,无论如何,也是没有脸面和她在一起了吧?但人心怎么能控制得住呢?只要丁梦不知道十二年前惨案的真相,他就有可能一直呆在她身边。他多么贪恋这么卑鄙的隐瞒啊,虽然他自己也清楚,如果丁梦拿着枪口对着他,他这条命又怎会不给她呢?